•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6 07:36:10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30 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
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
基金将以 2020 年 11 月 6 日为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

二、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的对象
基金份额不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
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基金代码:

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 B”)。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 元,本基金将分别对上述折算对象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上述折算对象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或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份额比例仍为 1:1。具体折算方式如下:
1、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获得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持有人,以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四、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1、交银新能源 A 份额
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NUMA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A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A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A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交银新能源 B 份额
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NUMB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B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份额数;
NAVB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B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3、交银新能源份额
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为:
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的总份额数=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数+交银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数+交银新能源 B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新能源份额数
其中:
NUM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数;
NAV 前: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后: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折算份额数的处理方式
上述不定期折算后,场外份额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5、举例

某投资者持有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 A 份额和交银新能源 B 份额分别为 100,000 份,10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0-11-07 09:06:05
无语了,大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本,你有病吧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