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4-14 08:00:33 股吧网页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4-1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通过杭州联合银行销售的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实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期限
2015年4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柜面、电子银行渠道申购以下基金产品均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103 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01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020002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03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020005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020009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0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1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9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21 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20023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020025 金
020026 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27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33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020035 金(A类)
三、优惠费率及约定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柜面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5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5,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杭州联合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优惠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温馨提示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五、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2、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u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92
本次活动具体规则由杭州联合银行负责解释,投资人通过杭州联合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该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16-05-30 17:47:04
抱歉!内容已删除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16-05-30 17:47:06
抱歉!内容已删除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16-05-30 17:47:09
抱歉!内容已删除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16-05-30 17:47:13
抱歉!内容已删除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