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9 17:15:15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0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开混合(场内简称:东证睿泽;场内扩位简称:
东方红睿泽)

基金主代码 5010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A 类基金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 类基金份额: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东
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26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开混合 A 东方红睿泽三年定开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054 011032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

注:(1)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次赎
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开放期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含)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含)。

(2)2024 年 2 月 26 日(含)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含)期间,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开
放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或通过场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

(3)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24 日(含)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均
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在封闭期及开放期内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买卖业务。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相应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业监管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披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或者转换转出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如开放期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0.01 份。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场内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的申报份额应当为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4-02-17 14:46:06 发布于 重庆
26号终于可以赎回了,血亏25%。
巴菲特和基金经理的十年赌局说明,基金是跑不赢大盘的,也就是说我闭着眼睛买股票,也比基金强。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