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2年1月更新)
基金资讯
2022-01-27 09: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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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27

南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2 年 1 月更
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 5
§2 释义...... 6
§3 基金管理人......11
§4 基金托管人......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25
§6 基金的募集......32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8 基金份额折算 ...... 34
§9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5
§10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37
§11 基金的投资 ...... 51
§12 基金的财产......67
§13 基金资产估值 ...... 68
§14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4
§15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9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0
§18 风险揭示......86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95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7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1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36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8
§24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39
§25 备查文件...... 140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9〕1541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存在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因此可能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同时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自
2020 年 12 月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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