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9-23 08: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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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79,场内简称:湾创 1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大会决议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为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于本基金首次
清算时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无法确定变现时间,本基金进行两次清算。

本基金第一次清算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基金管
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发布了《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支付了首笔清算款。

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
《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已
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规定网站上
刊登了《广发粤港澳大湾区创新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次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据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121,873.38 元(含第二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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