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2
关于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5年地债
基金代码 159972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鹏华中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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