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1-09-07 08: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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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07

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1、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ET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71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1月5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证券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备选成份券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该账户同样可以用于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券或备选成份券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已购买过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申报提交后不可撤销,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申报提交后不可撤销。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物联网主题指数成份券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券。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如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全部投资人对单只股票累计申报数量合计超过该只股票在中证物联网主题指数中权重占比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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