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2-12-07 1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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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07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10月12日证监许可[2022]2444号《关于准予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ETF

场内简称:运输ETF

基金代码:159683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外的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组合证券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对价进行的认购。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
用中证内地运输主题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内地运输主题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人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该两
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应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用以认购、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机构,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0%。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内地运输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
报数不设上限。

10、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嘉实中证内地运输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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