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 17:00 止。2023 年 7 月 31 日,在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 19,035,024.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34,540,740.00份的 5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9,035,024.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 2023 年 8 月 1 日 10:30
起复牌。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 17:00 止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计票结
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 2023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等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五、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附件二:《富国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 日
公 证 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 8368 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 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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