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3-30 07:41:48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3-30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
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03 月 30 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指 ETF,基金代码:159858)、南方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 ETF,基金代码:159780)、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医疗产业 ETF,基金代码:159877)、南方 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国 A50ETF,基金代码:159602)、南方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龙头 ETF,基金代码:159896)、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 ETF 南方,基金代码:159639)、南方国证交通运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交运 ETF,基金代码:15966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编号 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联系方式

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两种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不一定完全相同,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