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基金资讯
2024-04-09 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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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0


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1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 ETF

基金主代码 15955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富通中证 2000
公告依据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
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

注:海富通中证 2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

“2000ETF 增强”。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数额限制

1.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或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若有新增的一级交易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或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一级交易商,并及时公告或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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