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9-01 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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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现金

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代理机构签订的

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代理机构为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信创 50ETF;基金代码:159539;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可通过下

列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97 www.htsc.com.cn

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95548 http://sd.citics.com/

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95548 www.gzs.com.cn

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95532、4006008008 www.china-invs.cn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9、4008888999 www.95579.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48 www.cs.ecitic.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888108 www.csc108.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65、0755-95565 www.cmschina.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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