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 ETF 基金代码 159515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8-2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09-06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3-08-25
施红俊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3-01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4-04-16
王凯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12-02
其他 场内简称:国企红利 ETF
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
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
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
终止基金合同等,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若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部门的
要求,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
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若本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由 ETF 变更为跟
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本基金管
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与该指数基金合并或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
关本基金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相关事项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阅读本公司《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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