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3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
//eid.csrc.gov.cn/fund)、《证券时报》和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发
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公告》。并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
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代码:512920)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17:00止(以本基金
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东水井胡同五号北京INN大厦2号楼五层528
公证员:韩康
电话:010-58197527
邮政编码: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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