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3月30日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3-30 11: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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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30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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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3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18]497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等。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
数(简称:新兴成指)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
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
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
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
数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简称:新兴成指)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因此,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
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
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
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其中,上海证券交
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国战略新兴产
业成份指数(简称:新兴成指)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
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国战略新兴产
业成份指数(简称:新兴成指)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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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编制日为2023年3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次更新事项:增聘基金经理。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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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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