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读了很多“杂书”,比如《小镇喧嚣》、《人地之间》、《制内市场》、《置身事内》等(书名都没写全,但靠这几个关键字应该都能搜到)。但到目前为止,我一本都没读完,而且读到一半左右就会觉得太虚无了,实在没有勇气读下去。
问题在哪儿呢?其实我也想过,大概是越往下读,就越会发现资本市场这个东西和我们的法理内核是冲突的。
简单来说,资本市场讲究充分博弈后的价格发现,这一过程中肯定有人赚钱有人亏钱,但外面的想法是买者自负,投资者买贵了、亏了,说明投资者菜,活该(你也可以说这是慕强、社达);
但我们不是,我们讲究结果层面的相对平等,即哪怕过程是正义的,但只要互相之间的结果差异过大,裁判就会认为这事不对,需要推倒重来,既得利益方就必须拿出一部分收益(甚至全部收益)去补贴受损方。
大家不妨仔细想想,最近的二次IPO、新股融券、城投化债争来争去是不是就是围绕上面说的这些东西?
刚兑确实没有了,但柔性的“兜底”依然存在,甚至从法理上来说,就应该兜底,那你说资本市场应该怎么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