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0-06-30 08:25: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17:00 止。2020 年 6 月 2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42,124,067.00 份。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含根据本基金合同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相关约定计算所得的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下同)为 23,321,196.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55.36%,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3,321,196.00 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