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基金资讯
2020-05-21 0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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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开会。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17:00 止(投
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送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鉴于本基金和鹏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相关规定。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6 号首创大厦 7 层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人:向开罗
联系电话:010-65543888 转 882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5、会议咨询电话:400-6788-533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上证民营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即在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在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联接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联接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部分所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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