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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2 15:57:42 股吧网页版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2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参公大集合产品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1)光 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光 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光 大阳光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光 大阳光价值 30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光 大阳光生活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光 大阳光稳健增长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光 大阳光对冲策略 6 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光 大阳光稳债收益 12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光 大阳光启明星创新驱动主题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光大阳光香港精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QDII)

(13)光大阳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光大阳光北斗星 18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5)光大阳光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光大阳光 9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 . ebscn-am. 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 csrc . gov . 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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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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