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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30 08:49:29 股吧网页版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30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换业务规则说明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参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换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适用的集合计划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并已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完成规范及合同变更或后续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转换业务

集合计划转换指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和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管理人管理的、某一集合计划的份额转换为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的份额的行为。

转换的两只集合计划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集合计划。投资者办理集合计划转换业务时,转出份额需是可用份额,转出方的集合计划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集合计划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一般情况下,同一集合计划的不同集合计划份额之间不可转换,在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特别约定的情况除外。

三、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1、集合计划转换费用

集合计划转换费用由转出集合计划赎回费及转入集合计划的申购补差费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集合计划转换费用由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承担,在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转换集合计划份额时收取。
在进行集合计划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集合计划在转换时收取业绩报酬,则计提该笔份额的业绩报酬。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的业绩报酬计算方法和比例详见各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集合计划份额,分别按照份额明细计提业绩报酬。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公司可对投资者申购补差费率进行折扣优惠,转出集合计划的赎回费无优惠。另本公司将不对代销机构申购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具体申购补差费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1) 赎回费

转出集合计划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集合计划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用。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率及相应赎回费用计入集合计划财产的比例详见各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集合计划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2) 申购补差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集合计划与转出集合计划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当转入集合计划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集合计划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集合计划和转出集合计划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以外扣法计费。本公司旗下集合计划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集合计划确认金额=转出集合计划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集合计划的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转出集合计划确认金额-转出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折扣率/(1+申购补差费率×折扣率)

(具体转出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的计算方法详见各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集合计划确认金额-转出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转出集合计划计提的业绩报酬(如有)

转入集合计划份额=(转入确认金额+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转出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类集合计划,则 A=0。

举例:一投资者将持有的 15 个月的 10,000.00 份海通核心优势 A 类份额转
换到海通安裕中短债 A 类份额,假设转换申请日海通核心优势 A 类份额和海通安
裕中短债 A 类份额净值分别为 1.1000 元和 1.0500 元,该持有期限赎回核心优势

A 类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申购补差费率为 1.2%,海通核心优势 A 类份
额转出产生的业绩报酬为 100 元,则有:

转出核心优势 A 类份额确认金额=10000*1.1000=11000

转出核心优势 A 类份额赎回费=11000*0.2%=22

申购补差费=(11000-22)*1.2%/(1+1.2%)=130.17

业绩报酬=100 元

转入海通安裕中短债 A 类份额确认金额=(11000-22-130.17-100)=10747.83
转入海通安裕中短债 A 类份额确认份额=10747.83/1.05=10236.03

集合计划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上述集合计划转出金额以四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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