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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6 10:14:39 股吧网页版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B级基金份额交易限额与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6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并调整 B 级基
金份额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3 月8 日起取消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540011)、B 级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541011)的自动升降级业务(本基金 C 级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升降级规则)并调整 B 级基金份额交易限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业务

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本基金取消 A 级和 B 级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
务,即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级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级基金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级基金份额低于5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基金份额。

本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后,如 A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将持有的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 B 级基金份额,可先办理 A 级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在满足
B 级基金份额申购起点的条件下再办理 B 级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公司有权对本基金的升降级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2、调整本基金 B 级基金份额交易限额

INTERNAL

自 2024 年3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B 级基金份额的,
首次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 100 万元,追加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单次转换入本基金 B 级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请金额为 100 万元。

自 2024 年3 月 8 日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B 级基金份额的,
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 10 份。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级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
10 份,即每个交易账户 B 级基金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 B 级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 B 级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公司有权对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的最低交易金额限制、最低持有份额等规则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取消自动升降级业务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服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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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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