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2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8月2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0月22日
1重要提示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458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44,272,655.91份。《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19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8月3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8月
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0日,自2018年8月21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2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开债券(QDII)
基金主代码51993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5月19日
报告期末(2018年8月20日)基金份额总额3,761,029.98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信用、利率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和深入的宏观经济、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研究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资产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相关市场的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债券利差、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以及各类资产的不同的风险和回报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人民币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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