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4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度第二次
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32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 )、《浦银安盛盛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券 A 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322 519323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位:元) 1.0351 1.0340
(单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145,599,984.73 64.7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29,119,996.95 12.95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5 0.15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截止 2020 年 7 月 22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45,600,049.47 元。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 20%。因
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29,120,009.89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7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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