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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09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名称 基金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开债券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519118
2012年9月18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
公告依据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
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015年10月30日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开债券A 定开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118 519119
截止基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1.124 1.117
准日下 额净值(单位:元)
属分级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基金的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88,207,450.78 7,190,930.24
相关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标 79,386,705.70 6,471,837.22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05 1.00
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少为1次,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95,398,381.02元。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9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85,858,542.92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2015年11 月11日
权益登记日
2015年11月 11日
除息日
2015年 11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分红对象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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