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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8 14:06:09 股吧网页版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2023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8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2023 年 7 月修订)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改内容

2018 年 3 月 28 日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部分内


2020 年 3 月 20 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容

2021 年 1 月 22 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存托凭证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改部分内容

2023 年 7 月 10 日 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4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6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 7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 9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12
六、交易安排 ......15
七、基金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17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9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24
十、基金收益分配 ......26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27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28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30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31
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2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34
十七、禁止行为 ......36
十八、违约责任 ......37
十九、净值差错处理 ......38
二十、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4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效力 ......41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42
二十三、其他事项 ......43
二十四、托管协议当事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44

鉴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拟募集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约定的内容为准。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邮政编码:100738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2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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