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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27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5日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66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4、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场外发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5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阶段,本基金以同一个基金份额认购代码在场外和场内同时募集。本基金的发售基金代码为502056,基金简称为广发医疗指数分级,场内简称为“医疗分级”。本基金的场外认购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场内认购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营业部进行,会员单位的具体名单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三类份额的上市交易。
9、本基金采取分级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医疗分级”,场内代码502056)、预期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A类份额”,场内简称“医疗A”,场内代码502057),
与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B类份额”,场内简称“医疗B”,场内代码502058)。此三类基金份额分配不同的基金代码,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其中,A类份额、B类份额在存续期内始终保持1:1的份额配比不变。
根据基金份额登记托管账户的不同,广发医疗份额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共用一个基金代码。其中,场外份额登记托管在中国结算TA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份额登记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10、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基金份额将按照2:4:4的比例分别确认为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场外基础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11、投资者经场外认购的基础份额既可在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基础份额的赎回业务之后,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可在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开通后,转托管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基金管理人开办基础份额的赎回业务后申请场内赎回;或在基金管理人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申请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按1:1的比例分离为A类份额与B类份额。场内认购自动分离的基础份额、A类份额与B类份额,场外认购并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的基础份额,以及场外认购并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的基础份额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分拆后的A类份额与B类份额自上市之日起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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