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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2 09:05:30 股吧网页版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2 月 2 日

一、重要提示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由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自 2019 年 8 月 2 日由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而来。东方安心收益保本为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起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2019 年 7 月 29 日为第二个
保本周期到期日。由于东方安心收益保本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条件,根据《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
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自 2019 年 8 月 2 日起
“东方安心收益保本”转型为“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及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7:00 止。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终止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本基金将从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流程,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情况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

基金主代码 400020

前端交易代码 400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8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力争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适度平衡配置下,有效控制投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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