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增加临时基金管理人条款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8
关于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增加临时基金管理人条款并修改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
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同时因本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 拟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增加
临时基金管理人条款。 本公司将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
内容。 上述修改将自2023年9月28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C类基金份额。 增设C类基金份额
后,将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
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份额进行申购。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
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1、本基金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
如下所示:
(1)申购费: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 〈30日 0.5%
30日≤N 0%
对C类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相应年费率计提。
2、C类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
C类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
及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三、增加临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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