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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03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原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3月18日证监基金字[2005]38号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1月4日《关于核准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积极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属于低风险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4
四、基金托管人......11
五、相关服务机构......18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52
七、基金的募集......53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53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54
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业务......76
十一、基金的投资......77
十二、基金的业绩......84
十三、基金的财产......85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86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88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90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92
十九、风险揭示......95
二十、基金的终止和清算......96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16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与查阅......118
二十六、备查文件......118
一、绪言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核准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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