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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8 09:07:13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8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号文核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5年1月1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德盛安心成长线不表明投资人的实际利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中运用“全程风险预算管理”系统进行数量化的规范管理,但不能完全排除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低于德盛安心成长线的可能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0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0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7
六、基金的募集......6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6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62
九、基金的投资......72
十、基金的业绩......83
十一、基金的财产......8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88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93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5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99
十七、风险揭示......105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3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5
二十四、备查文件......13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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