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4-13 07:16:41 股吧网页版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3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久嘉封闭

基金主代码18472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7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2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7,581,591.9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1,823,432.7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2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的约定,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长城久嘉封闭应分配金额为51,823,432.75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4月17日

除息日2017年4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4月18日

分红对象截至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17年4月18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

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向托管人下发指令,经托管人复核后支付给各发起人。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