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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0-1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隆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0-11-13

隆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扩募协调人: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扩募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扩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亦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内容摘要
基金名称:隆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隆元
基金规模:218,000,000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金代码:4710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面值:人民币1.00元
基金扩募总数量:282,000,000份  
发起人认购数量:2,820,000份
持有人配售数量:279,180,000份  
持有人配售比例:10:12.935780
发起人认购价格:每份基金单位1.01元人民币   
权益登记日:2000年11月16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11月17日   
持有人配售缴款时间:2000年11月20日至2000年11月24日
商业保险公司认购起止日期:2000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8日
发起人配售及认购剩余部分缴款时间:2000年11月29日
基金发起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扩募协调人: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扩募说明书签署日期:2000年11月10日
尚未办理基金份额确认的基金持有人,应尽快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基金份额未能确认到帐的基金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本次扩募配售权。
本次扩募以现有基金总份额218,000,000份为基数,按10:12.935780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隆元发起人和持有人配售。持有人不认购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认购,商业保险公司认购后的剩余部分,由发起人全部认购。本次扩募后,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至2007年12月29日。
一、绪言
本扩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有关法规以及《隆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编写,本次基金扩募经原基金(兴龙基金,北疆基金,大庆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68号文批准。
本基金发起人已认真审核本扩募说明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性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单位是根据本扩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扩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扩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释义
在本扩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隆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隆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暂行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扩募说明书 指《隆元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
持有人 指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隆元持有人
三、基金扩募有关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新都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深港花园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七楼
(二)扩募协调人
名称:黑龙江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玉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9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188号
联系电话: 0451-4680983
传真: 0451-4680983
联系人:彭 程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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