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1
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0 年 05 月 29 日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07 月 01 日
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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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234号注册,于2019年6
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及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20年5月7日会议表决通过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8日发布了《财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财通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9301;场内简称:财通 500)基金管
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终止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
证上(2020)397号)同意。
本基金自2020年5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5月18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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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
OF)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中证500指数增强(LOF)
场内简称 财通500
基金主代码 1693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6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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