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3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
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和 2020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媒介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zg.com)发布了《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9301;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93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 A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等相关事项。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8 日 15:00 起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17:00 止(以
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