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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29 11:28:53 股吧网页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29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
5-1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1730号)变更注册并
实施转型。 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4日生效。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3】 668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8月6日公开
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原《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5日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运作方式以及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2016年10月14日起,由原《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而成的《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
内容不符合该《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
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及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及变更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5-2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
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
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
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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