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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9 09:18:0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及暂停申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9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始停牌及暂停申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510,场内简称:中小企业综指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关于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具体安排请详见2022 年11 月9 日在规定媒介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发布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中小企业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将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并暂停申购业
务,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不再复牌,也不再恢复申购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本次《议案》,则本基金的复牌、恢复申购业务事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本基金将不再复牌,并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终止上市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并做好流动性安排。

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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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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