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2-15 07:30:5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信达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1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信达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参加信达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信达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混合;基金代码:25704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20)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混合;基金代码:25703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 类 253020)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LOF);基金代码:
162509)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 ETF 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基金代码:
162510)
二、优惠活动方案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指定渠道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业务的,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 1 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折扣费率。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实施,活动结束日期以信达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21
网站:www.cindasc.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信达证券所有;凡涉及相关基金在信达证券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信达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前端模式)参与信达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