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1-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15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来源中国证券网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15日证监许可[2014]9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集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影响证券价格波动
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通货
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者
在开放期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包括A、C两类基金份额,在
募集期同时募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自起始
日起至2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每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当日)
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
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
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债、信
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2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
的限制。本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
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及《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