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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特定申购期申购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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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特定申购期申购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
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小成长
ETF”)转型而成。依据生效的中小成长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小
成长ETF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
27日起,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而成的《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中
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563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为本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
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
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泰新汽车份额是本基金基础份额,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通过场内的
国泰新汽车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或分拆而来,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具有与国泰新汽车份额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新汽车A份额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较低,新汽车B份额由于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其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国泰新汽
车份额和新汽车A份额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汽车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
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
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新汽车A份额和新汽车B份额可通过基金合同约
定的配对转换方式合并为场内的国泰新汽车份额,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
折算方式,折算为场内的国泰新汽车份额,从而体现出本基金基础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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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特征。
4、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5、本基金特定申购期自2015年8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期间
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
6、本基金特定申购期申购与日常申购相比,不同点是对于特定申购期申购
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如转型折算则以折算后份额计),在特定申购期结束
后的第2个工作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
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日
常申购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分拆业务申请并经确认
后,方可分拆为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
本基金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场所、申购的原则、申购的程序、申购的数量限
制、申购的费用、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等业务规则与
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有关日常申购业务的相关规则,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十一部分国泰新汽车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7、基金份额转型折算与自动分离
特定申购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进行
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成长ETF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在保持
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同时,对于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
(包括投资人进行特定申购期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由中小成长ETF转型而来
的基金份额)转型折算后的份额,将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
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
一、本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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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简称: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
(三)场内简称:新汽车
(四)基金代码:160225
(五)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六)存续期限:不定期
(七)本基金的分级份额
新汽车A份额:基金代码“150357”;基金简称“新汽车A”
新汽车B份额:基金代码“150358”;基金简称“新汽车B”
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开放申购赎回。
二、本基金特定申购期申购的相关规则
本基金的新汽车A份额、新汽车B份额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只上
市交易。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国泰新汽车份额(基金代码:
160225)进行申购与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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