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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养老A与养老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07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养老A与养老B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5年7月10日

公告日期:2015年7月7日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1

二、基金概览......2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10

六、基金合同摘要......14

七、基金财务状况......15

八、基金投资组合......16

九、重大事件揭示......19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19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9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20

附件: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内容摘要......21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养老A与养老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

2015年6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上的《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国寿养老份额(简称“国寿养老”)、国寿养老A份额(场内简称“养老

A”)与国寿养老B份额(场内简称“养老B”)。国寿养老A、国寿养老B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5、本基金的存续期为不定期。

6、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自动分离为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国寿养老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

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7、国寿养老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国寿养老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国寿养老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者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国寿养老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国寿养老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者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国寿养老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将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8、份额配对转换: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国寿养老份额与国寿养老A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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