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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03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6
二、投资者的认购程序......13
三、清算与交割......19
四、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20
五、发售费用......21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2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6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份额”,场内简称“国寿养老”,基金代码:168001)、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即“国寿养老A份额”,场内简称“养老A”,基金代码:150305)与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国寿养老
B份额”,场内简称“养老B”,基金代码:150306)。其中,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寿养老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其他销售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本基金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止(周六、周日部分销售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客户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若客户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认购期内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本基金采用前端认购方式,且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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