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04 08:40:42 股吧网页版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04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会议登记办理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09:00至2019年1月3日上午09:5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即在权益登记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见证律师。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8、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9、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权益登记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3、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
  4、本次大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5、本次大会聘请的公证人员。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正反
  面复印件;
  2、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应当
  按“七、授权”中的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授权文件。
  (二)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加盖本单位公章、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