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3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
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
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 10 月 9 日起降低嘉实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管理费率
由 0.65%降低至 0.5%,托管费率由 0.2%降低至 0.15%,并对《基金合同》 和《嘉实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与托
管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 基金合同》 修改内容
将“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由
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
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
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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