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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浦安保本: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5-12-22

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1日生效。截止2005年12月1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23,334,372.15元。根据《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5年12月19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5年12月23日
2、除息日:2005年12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12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 12月 2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前(含权益登记日当天)赎回的基金份额将不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华夏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广东证券、 长江证券、金信证券、上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财富证券、中信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北京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西北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通证券。其中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已于2005年1月27日起暂停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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