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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嘉实基金:关于对直销的个人投资者提供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11-0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直销的个人投资者提供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面向个人投资者推出了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采用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的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提交基金的申/认购、转换、赎回和撤单等交易申请,通过汇款方式将申/认购的资金从开户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往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汇款的"用途"等摘要栏还需注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卡号。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9年11月4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地区的借记卡持有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已开通嘉实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申购、认购、赎回、转换、撤单等业务
  五、操作规定
  1.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按照提示申请开通汇款支付方式的网上交易账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本公司旗下有关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其中,通过工行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的交易规则如下:
  (1)申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提交的申购业务办理时间截止为T日15:00(T日为有效申请工作日,下同),认购业务的截止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申购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即使申请的全额资金已到账,但如果申请已超过截止时间,均视为T+1日的申请。
  (2)资金:投资者于T日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T日15:00足额资金已到账者,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由于申请不允许延期,所以T日15:00未有足额资金到账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3.申/认购的资金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网点柜台从开户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往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现金汇款等其他资金汇款方式无效),汇款的"用途"等摘要栏还需注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卡号。汇款接收账户信息如下:
  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80719027306212
  六、有关费率
  本公司的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执行个人网上直销交易的费率标准:
  1.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
  3.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支付转换费。
  4.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网上交易频道https://trade.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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