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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8 09:09:39 股吧网页版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8


基金合同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目 录

一、前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9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10
五、基金备案 ...... 10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1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16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2
九、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29
十、基金的托管 ...... 31
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 31
十二、基金的投资...... 32
十三、基金的财产...... 39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40
十五、基金的销售...... 43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43
十七、基金的融资...... 46
十八、基金的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 46
十九、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6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48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49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53
二十三、违约责任...... 55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 56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 56
二十六、 其他事项...... 57

一、前言

(一) 订立《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的运作。
2.订立基金合同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2004年7月1日中国证监会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
3.订立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3.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本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受权利,同时承担相应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
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以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准。
(五)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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