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07:44:21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10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A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21046 021047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9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

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A 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发起式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000,999.00 2,000.00 10,002,999.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000,999.00 2,000.00 10,002,999.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 -
合计 10,000,999.00 2,000.00 10,002,999.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000.00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9.99% - 99.9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2,000.00 2,000.00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00.00% 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资金类别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基金管理人 10,000,000.00 99.97% 10,000,000.00 99.97% 三年

基金管理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99.97% 10,000,000.00 99.97% 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