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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26 09:16:58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26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08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

基金主代码 0157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

《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08-26

赎回起始日 2022-08-26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证监许可〔2022〕879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金算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2年8月26日起,浙商汇金金算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8月26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原集合计划的持有人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可采用手动申购和自动申购两种方式申购基金份额,自动申购是指销售机构技术系统自动生成基金份额的申购指令,将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基金份额,除自动申购方式以外的申购为手动申购。

投资者选择自动申购方式的,可设置证券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在日终自动申购时,超过预留资金额度的资金才能用于自动申购基金份额。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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