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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9 15:22:35 股吧网页版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C 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 类份额。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C 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转
换为 A 类份额。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两
类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3、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 A 类、C 类份额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相同。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最低限制,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或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 A 类、C 类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元 1.50%

50 万元≤M<200 万元 1.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4)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 A 类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天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 25%计
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C 类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具体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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