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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09 07:15:09 股吧网页版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09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6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44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4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

公告依据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双月

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2-06-10

赎回起始日 2022-06-20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06-1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

滚动持有中短债A 滚动持有中短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490 01449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是 是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本基金暂仅向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发售,具体发售对象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如未来本基金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调整,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进行公告。
2、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6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20天(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6月10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设单笔最低限额。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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